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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公司法人(夫妻俩人的公司),给自然人在银行贷款时做的担保,现在公司法人变更了,现在的公司要承担担保责任吗?依据的是哪些法律条文?现在公司法人变更了,现在的公司要承担担保责任吗?依据的是哪些法律条文?

公司企业 2019-06-02 0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企业法人贷款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以个人名义贷款,将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以个人的名义贷款,用途是自己消费不是公司生产经营,这个款项只是企业法人的自身行为,用于自己消费,无关企业,所以这种情况,风险是企业法人自己承担。
    二、以公司名义的贷款,公司财产承担责任。
    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贷款的适用对象
    企业法人贷款更适合短期小额资金的寻求,不适合大额的企业贷款。
  • 法人变更后债权人要如何追讨债务?
    法人变更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所欠债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
    法人变更包括合并和分立:
    (一)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二)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
    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
  • 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破产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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