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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屋继承公证书办理房屋转让时,办理单位会收取放弃房屋继承公证书吗?

遗产继承 2023-08-08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收费标准
    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收费标准依照继承遗产数额的半分比计算,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
    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8%收取;
    3.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
    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二、放弃房产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放弃房产继承权不是必须公证的,当事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就合法有效,就不需要公证,放弃继承权人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三、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办理只需要提供房产相关资料、本人相关资料和自愿放弃的书面证明,到公证处获得证明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民法典》规定放弃继承可以公证,若是房产,只有办理放弃公证后,其余继承人才能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若是有公证遗嘱,就不需要进行公证。若是受遗赠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做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放弃继承需要公证,若是房产,只有办理放弃公证后,其余继承人才能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民法典》规定若是有公证遗嘱,则继承人可以凭借公正遗嘱直接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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