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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的违建厂房不可以强拆

拆迁补偿 2023-08-08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违建什么情况下不能拆
    1、违章建筑以下不得拆除:
    (1)影响建筑物和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2)现有技术条件不能拆除的;
    (3)拆除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通过纠正或补办手续,从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的,涉及的建筑不得拆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 违建被强拆不服的解决方式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会先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违建已被强制拆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 法律分析:违建被强拆不服的解决方式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会先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违建已被强制拆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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