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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职务犯罪 2023-08-08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滥用职权罪标准: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有序的活动;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是: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客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是: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客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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