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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异地办的结婚证明书。我可以在当地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3-08-08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另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还应当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进行合法合理的处理,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离婚协议的相关条款和规定并执行。
  •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分析: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才可以办理离婚证。
    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在异地进行办理,但是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或者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在法院调解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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