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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工伤如何处理

工伤索赔 2023-08-08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受工伤的,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而受工伤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而受工伤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没签劳动合同受工伤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依《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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