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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贷没,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 2023-08-08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屋被法院查封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之前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你偿还相关债务,到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权利人在诉讼阶段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查封你的房屋。
    三是房屋并未登记在你名下,而登记人因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不管是哪种情况,首先不要妨碍法院的查封行为,更不要擅自处分该房屋,否则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对法院的查封行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法院对查封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 如果是因为没还房贷而被查封的话,当事人应继续偿还房贷,否则银行会以没有还贷缘由进而对房子拍卖。为了正常的生产生活,尽快还贷,否则不管是对信用还是生活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是因为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冻结,要尽快还清债务,申请解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六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 租赁的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继续使用,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损失。除了被法院查封的情形以外,以下情形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一、租赁房屋被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封;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出租人不是房主或有其他情形;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请执行规定情形的,如出租房屋为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火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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