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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给退定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08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家不给退定金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
    一、定金应当书面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消价款或者收回。
    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商家不退还定金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条件有:
    1、原告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别的组织;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商家不给退定金的,首先可以和商家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工商部门介入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给付定金一方履行支付价款义务后,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或者折抵价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商家不退定金的,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就纠纷时,应当收集相关证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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