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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一方违约,出租方应当怎样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 2023-08-09 0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出租人解除合同符合的条件如下:
    1、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
    2、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转租;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失;
    4、承租人逾期不交纳租金。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满足其一即可:
    1、在没有获得出租人的同意的前提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害;
    3、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承租人逾期交纳租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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