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哺乳期间是否有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9 0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哺乳期的女职工支付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不得在哺乳期内解除与员工的合同,对于违法终止的,适用双倍赔偿的标准,其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来发放,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而对于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哺乳期被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每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其他的经济补偿,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需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焦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