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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9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用人单位不得因为职工处在哺乳期就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另外如果合同时间到了,要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如果被辞退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算的。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算的。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 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时候是在哺乳期的,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补偿。在妇女哺乳期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损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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