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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业主漏水施工队和装修公司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8-09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为装修造成的漏水,就去找装修公司负责任。如果不是装修公司造成的漏水,就去找物业负责任,如果过主管道两年的保修期,物业可以找施工单位进行追责。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第二款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力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运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力人形成危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差错损害别人民事权益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
    依照法令规则推定行为人有差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差错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
  • 先找物业查看漏水原因,再根据原因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是公共排水管渗漏而又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又不肯维修,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明确是楼上自家水管渗漏,经物业调解仍然不肯维修,业主要求物业提供楼上业主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不管承不承认,如果业内手续不齐全就是违反规定,再则施工方质量不合格你可以拒绝验收,或因质量产生后期问题你可以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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