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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到什么程度,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8-09 1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流程: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后需要以下流程: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员工工伤认定流程: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工伤认定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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