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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如何转移社保,如何规定法律

其他 2023-08-09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转移个人社保的办法: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申请登记;
    3、资料提交后,在45天左右完成转移。法律依据:辞职后转移个人社保的办法: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申请登记;
    3、资料提交后,在45天左右完成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劳动者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手续:
    1、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法律依据:劳动者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手续:
    1、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社保的转移: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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