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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需要职业病鉴定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8-09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中的职业病鉴定,是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鉴定。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单位可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 法律分析:职业病鉴定由经过政府部门审批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职业病鉴定诊断书不服,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政府中专门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一般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该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后,当事人同样有权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 工伤鉴定的必备材料:工伤认定的申请书;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劳动合同书;以及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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