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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家孩子在学校被二年级的同学撞到了,受伤了,过来两天学校和对方家长都没有反应要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9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小孩在校被同学撞伤了怎样处理
    1、小孩在校被同学撞伤了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是因为校方原因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可以要求两者同时赔付;
    (2)如果不是因为校方原因造成的伤害,只能申请意外险赔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意外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手续
    意外保险理赔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最近一期保费收据;
    2、索赔申请书、索赔委托书;
    3、银行结算账户复印件及转账协议书;
    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5、诊断证明书;
    6、意外事故证明。
  • 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则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上述职责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
    由于学校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以由学校和双方家长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并相应处罚。有关规定:第四十三条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在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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