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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用怎样的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抵押担保 2023-08-09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担保债务的履行方式有以下四种:
    1、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给付定金的,给付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4、留置财产,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债务担保的方式如下:
    1、担保,是指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2、抵押、质押,是指合同一方或第三方以其特定财产向对方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保证方式;
    3、定金,指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货币以确保合同履行的保证方式;
    4、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保障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担保债务的履行方式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
    4、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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