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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有哪些抢注行为,法律规定是什么

其他 2023-08-10 0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商标抢注行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只要不是恶意的抢注一般都是合法的。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法律分析:关于商标抢注行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只要不是恶意的抢注一般都是合法的。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法律分析: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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