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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怎么去上诉

行政纠纷 2023-08-10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诉讼上诉的程序: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定、判决后,诉讼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请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对其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行政诉讼中的上诉办法: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定、判决后,诉讼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请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对其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和证据材料。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行政诉讼上诉如果是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口头的,但是一般情况需要书面提交上诉状。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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