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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5天属于什么拘留

刑事拘留 2023-08-10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拘留5天应当是行政拘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拘留,不是刑事拘留。如果刑事拘留是属于涉嫌犯罪,一般是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最后不是逮捕就是取保候审。要区分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一是可以从公安机关给予的法律文书上区分,上面会明确写明处罚的名称,二是从羁押的场所区分,行政拘留是羁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三是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7天。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法律分析:拘留五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五天就是拘留结束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折抵拘留一日。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 法律分析:拘留五天一般是指行政拘留,一般是关在违法所在地的拘留所。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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