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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搬迁需要哪些证明程序,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0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可以凭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办理搬迁手续,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要分户的,应当持新家庭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单位分房证明。属于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法律依据:《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批准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迁出证明。二是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份对户口迁移程序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想要迁户的手续和证件为:想要迁出的一方需要在离婚后携带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明等申请资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即可,审核机关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如果符合要求就会为其办理变更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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