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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结婚 2023-08-10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等。
    结婚程序有哪些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 再婚结婚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并且需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然后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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