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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租赁合同 2023-08-10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行使租赁相关义务责任的,该租赁行为有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是:该租赁行为未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且租赁双方表意真实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未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是依法订立的,是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所以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该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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