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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房贷由女方偿还,他现在不还了,银行起诉怎么办?我是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的

婚姻债务 2023-08-10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处理。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的,即使对方不还,跟当事人也无任何关系,不需要帮对方进行偿还;
    2、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约定由对方偿还的,但是对方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时去偿还房贷,然后再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把钱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处理。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的,即使对方不还,跟当事人也无任何关系,不需要帮对方进行偿还;
    2、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约定由对方偿还的,但是对方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时去偿还房贷,然后再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把钱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房贷没还完处理方式如下: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销除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
    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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