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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迁到哪

其他 2023-08-10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了户口迁到哪里去
    1、离婚了户口迁移,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有房产,且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上的产权人为本人,该房产没有其他户口,可以将户口迁到此房产处;
    (2)如果没有房产或是有其他户口,只能迁回原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是什么
    1、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到娘家派出所户籍室或者其他房产处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3、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准许迁入证明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 法律分析:离婚女人的户口可以单列或者迁回原户籍地,也可以户口保持不动。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为: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夫妻离婚后女方户口的去向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留在本地,第二个是迁回原来的地方。迁回原来的地方的话,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因为这是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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