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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小孩名义按揭,给首付和每月按揭,婚后,父母仍给按揭,小孩不参与出资,离婚后,房子所有权归谁,儿媳有份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0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公证~
  • 《民法典》规定若是一方父母婚前出资并付首付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房产应当属于出资人的子女。若是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的,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所有权的归属确认方式:若婚前出资的,则应当认定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结婚登记后出资的,按照当事人约定确认权属,约定不成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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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婚前以小孩名义按揭买的房子所有权归谁,儿媳是否有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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