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何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开始时间?

刑事辩护 2023-08-10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期徒刑减刑的计算: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减刑以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先前羁押的时间并不折抵为实际执行的刑期。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之日起计算。
    这条规定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被减刑后,其被减刑后的有期徒刑起始日的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至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条规定是对无期徒刑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后被执行刑期的限制性规定和起始日规定。应当理解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无论其一次还是数次被减刑后被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被执行有期徒刑的起始时间从无期徒刑判决日计算。
  • 无期徒刑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无论是经过一次或是数次减刑,其实际的服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