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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会被逮捕

其他 2023-08-10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下列情况下会被逮捕: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取保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
    3、被取保或监视居住,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1、逮捕的适用条件有:
    第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第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第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第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
    2、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逮捕是一项严格的强制措施,逮捕后将面临长期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逮捕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一是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二是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三是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四是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五是企图自杀或逃跑。同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异地执行拘留和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第三百零九条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第三百一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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