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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怀孕了,想把孩子生下来,可以上户口吗?户口可以上在我这吗

其他 2023-08-10 1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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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结婚怀孕了孩子生下来要上户口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未结婚生子上户口的办理手续跟婚生子的流程一样,只需要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办理,办理个人未婚证明即可办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男女双方在未婚情况下生育子女属于未婚先孕,非婚生子女办理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步骤:1、到计生部门处缴纳社会抚养费;2、携带孩子父母双方的入户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亲子鉴定证明,孩子父亲或者母亲户籍所在地居或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计生办进行办理。原则上,多数地方要求怀孕后三个月内需要办理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未婚生子的,可以直接随女方上户口。女方应当拿着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将孩子的户口登记于女方的名下;无法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提供和婴儿的亲子鉴定,证明婴儿是女方的亲生子女,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后,户口登记机关会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将孩子的信息登记于女方的户口名下。非婚生子女落户一般需要街道证明,派出所调查报告,个人申请,单位或者居委会也要出证明,民政部门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妈妈户口本去户籍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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