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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8-11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比较特殊,是由管理者的持有意图决定的。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有哪些
    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
    1、属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核算;
    2、其用途、状态、目的与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的房地产不一样;
    3、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投资性资产,投资性资产是指长期储蓄、保险金、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以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性货币或票据。是用来进行投资的那部分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以下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条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一)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 投资性房地产并不属于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该单独计量及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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