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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如何处理家电损坏

房屋租赁 2023-08-11 1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租房期间家电损坏的方式是: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一般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也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或者自行维修后,请求出租人负担其所支付的维修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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