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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清理原则有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3-08-11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清理的原则:
    1、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 债权清理的原则有,依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如实反映企业的债权的原则;清理债权的核算方法前后保持一致的原则;及时进行清理的原则;以及清理报告应当清晰明了的原则等。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十二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
    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 债权清理的原则具体包括:
    1、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2、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
    3、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4、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
    5、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等其他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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