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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是否可以做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1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前财产按照如下步骤公证:依法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公证机关申请财产公证;该公证机关决定是否受理,若依法受理的,应当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离婚前做财产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签订好的财产协议书。
    二、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对财产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询问,双方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双方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署财产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离婚前可以做财产公证。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等。这其中就包括了财产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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