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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租客,押一付三,现在就住了一个月半,临时通知我不住了,要求退剩余房租,这种情况是不是不用退。

房屋租赁 2023-08-12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押一付三没到期剩余的房租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可以退的,所谓押一付三,就是指租房的过程之中,要押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还要再另付三个月的租金。租赁合同没到期,承租人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客租期未满退房或者转租时,房东可以直接扣除租客的押金,那么合同约定有效,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但是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将未履行的剩余房租退还给租客。
  • 一、押一付三中途不住了房租退吗
    1、押一付三中途不住了押金可以部分退回。合同未到期,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押一付三的押金可以部分退回。但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应提前退押金,不退给承租人押金则出租人可以不退房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房租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怎么算
    房租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或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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