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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中兴花园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吗?

业主维权 2023-08-12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广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一类区域中小车每小时的停车费为三元,十二小时限价九元,月保为四百五十元;大车每小时的停车费为四元,十二小时限价十二元,月保为六百元;超大型车每小时的停车费为五元,十二小时限价十五元,月保为七百五十元。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的收费,低于一类地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广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上午七点三十至晚上九点三十,中心六区收费为每半小时2元,副中心及外围城区为每半小时1元;晚上九点半至次日次日上午七点半,所有区域收费都是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为10元。中心六区的24小时最高限价为24元,副中心及外围城区为12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 路边停车收费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土地是国家的,是属于公共资源。已经缴纳了车船使用费,也按要求交税,其实已经为使用道路权缴纳了费用。所以再强制收取费用就是违法的了。
    包括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所以城管部门或者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问题,会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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