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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13年借了3万块钱的高利贷,约定是每个月还利息,到期后还本金,我按约定还了差不多一年的利息,每个月3千元,后来没钱了,就一直没钱还了,借钱人开始追过一段时间,后看我确实没钱就不追了,已过这么久了,还需要还钱吗

民间借贷 2023-08-12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借钱后,需要还款时,在6种情形下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可不还利息。
    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可不还利息;
    3、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可不还超过部分的利息。
    4、“抽头”、“砍头息”的情形,可不还利息。
    5、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可不还利息(借款人提前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6、借款合同无效的,可不还利息。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可以追回本金。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确定是高利贷的话是可以起诉的,国家允许的借息是24%,在24~36%之间起诉也是基本不受理,超过36%的部分不受国家保护,起诉百分百能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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