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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好,想了解一下滨江区男方婚前拆迁房,婚后女方可以按人头分到安置房吗?谢谢

房屋买卖 2023-08-12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分。如果婚前房产属于双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安置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如果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分。如果婚前房产属于双方房产的,则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安置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该安置房是基于其中一方婚前被拆迁的个人所有的房屋的补偿,则该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双方婚后取得的,则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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