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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矫正过程中,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外出工作

其他 2023-08-12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社区矫正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市,有正当理由需要短期外出的(一个月以内),事先向社区矫正机关请假。确有正当理由需要长期外出的,可以向社区矫正机关申请变更列管地。但规定是这么规定,实际操作中是比较难的,主要是迁入地司法局很少愿意接收外地户籍人员。一般来说,要想在居住地进行社区矫正,至少需要向当地司法局提供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当地居住证明等材料,同时还要诚恳地与工作人员沟通,保证严格遵守当地各项规定,才有可能被接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八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第十条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组织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 法律分析: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是不可以出境的,而且根本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是不允许离开居住地的。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可以外出。但是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需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将所有出入境证件交由司法所暂时保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社区矫正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市,有正当理由需要短期外出的(一个月以内),事先向社区矫正机关请假。确有正当理由需要长期外出的,可以向社区矫正机关申请变更列管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从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出发,确有必要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宣告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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