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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的形态有哪些

投融资 2023-08-12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1、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等。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一是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是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是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是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法律分析: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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