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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有权利看孩子吗

子女抚养 2023-08-12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其行使探望权的义务。所以如果对方是按照协议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来看望孩子的,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可以拒绝其探望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于男方,但是男方不让女方看望孩子的,女方可以通过双方所在地的居委会与男方一同进行沟通协商孩子探视权事宜;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女方即便离婚后,仍然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人民法院会予以受理。 如果在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女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实际履行中,男方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之诉。值得注意的是,在探望权利方面,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一方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

  • 夫妻离婚后没抚养权一方有没有权利看孩子,法律规定,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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