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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几年可以办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 2023-08-13 04: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期徒刑几年可以办保外就医
    没有几年的规定,只要是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1.需要办理保外就医手续。算服刑期限。
    2.一般情况下,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人,在监狱改造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允许保外就医: 1、犯罪人服狱期间,身患严重的疾病,短期内可能会出现死亡的风险。 2、原判刑是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从执行无期徒刑开始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期限的三分之一以上包含减刑时间的,犯罪人期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需要长期医治的;但如果出现病情持续恶化有死亡风险、且服刑期间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犯罪人身患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犯罪人年老多病,已失去对社会危害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没有几年的规定,只要是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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