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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其他 2023-08-13 08: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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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报的债权有: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一、哪些债权能进行申报
    1、能进行申报的债权如下: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二、哪些债权不能申报
    不能申报的债权如下:
    1、在民法典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2、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3、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
  • 能够申报的债权有: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裁决未决的债权等,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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