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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第四人利益的要起诉法院让认定无效合同吗

房屋买卖 2023-08-13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合同无效规定处理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有错误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可以重新起诉。当事人可以在收集完现有证据、确定管辖法院并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件、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后向人民法院重新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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