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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了,还可以债权转让吗

抵押担保 2023-08-13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制执行期间债务能转让,但是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受让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强制执行期间债务能转让,但是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受让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即债权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追加自己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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