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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送的礼物可以要回吗?

其他 2023-08-13 15: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礼物在双方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情侣间赠送的礼物一般情况下认定为是赠与行为。但是如果赠与的礼物价值较高、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并且不是在特殊节日赠送或者具有特殊意义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恋爱期间的礼物一般不能退还,但实践中根据赠送礼物的不同情况,赠送的礼物也并非绝对不能返还。小礼物属于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是无条件的赠与,一经交付即转移了所有权。但像房产等大额财产,可以视具体情况主张全部或部分返还。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恋爱期间的花销转账一般是不能要回的。赠与是无条件的赠送,包括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但是赠与的财物如果属于含有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性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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