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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合同效力类型有哪几种

合同审查 2023-08-13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效力类型有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有效合同是指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有效条件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还需要被追认后才生效的合同;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效力有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1、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有生效条件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无效合同。民法典规定了5中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合同;(144条)
    (2)、虚假合同;(146条)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153条)
    (4)、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154条)
    3、可撤销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但必须是通知的方式。《民法典》一百四十五条。
    (2)、重大误解。《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3)、欺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百四十九条。
    (4)、胁迫。《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5)、趁人之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法律分析:合同效力类型:一、有效合同;二、无效合同;三、效力待定的合同;四、可撤销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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