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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是否是离婚分割的财产,法律上如何确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4 0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是离婚分割的财产。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参与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住房公积是离婚分割的财产。因为住房公积金也是个人收入的组成部分,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要求查明对方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从而判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公积金数额,并依法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不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除另有约定外,不是共同财产,而为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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