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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某人欠我款多次催要不还,我准备起诉,在立案,财产保全以前,债务人已经把名下的存款转移了,我能追回被转移的存款吗?某人欠我款多次催要不还,在立案,财产保全以前,债务人已经把名下的存款转移了,我能追回被转移的存款吗?

离婚 2019-03-14 08: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民事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前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必要措施。需遥全证据的情况有2种:  
    (1)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  
    (2)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具体是指:证人生命垂危;具有民事诉讼证据作用的物品极易腐败变质;易于灭失的痕迹。证据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一般应在起诉以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遥存数据的,一般应向有关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措施。  证据保全措施的对象主要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  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记录证人证言;  
    (2)对文书、物品等进行录像、拍照、抄写或者用其他方法加以复制;  
    (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获取的证据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以通知债务人为必要条件,缺乏这一条件,未经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法律对通知的方式未作明确规定,通知可以以口头、书面甚至行为等方式作出,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时即发生效力。而且通知必须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而不能由受让人等其他人代为通知。
  • 到法院诉讼解决纠纷,向管辖法院提交诉讼状、诉讼费、证据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向原告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法院通知开庭。如果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可以到律师所请律师,不请律师咨询一下,也有帮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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