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在刑法上属于暴力犯罪的一种,原则上是不可以取保候审,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与执行的,则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办理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事件发生;
3、犯罪嫌疑人生活无法自理、患严重疾病,或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事件发生;
4、针对羁押期限已满,且涉及的案件还没有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