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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中山土地续租。

土地纠纷 2023-08-16 0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的规定有,出租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无效;以及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租,但是续租的年限也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 租赁土地可以再转租。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可将承租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转租,转租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法登记。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三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
  • 租地合同属于租赁合同的一种,最长年限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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